1.条件 | |
福建霞浦福宁山民会馆(一期)修缮工程已由福建省文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及部分自筹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松城街道松兴社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176.97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60.5771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1、工程范围:福宁山民会馆大部,包括前堂、前天井及其左右廊、正堂、后天井、后堂、后天井及其左右廊等建筑组成;不包含福宁山民会馆内旗下街 5 号、旗下街 6-2 号和旗下街 6 号所拥有部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修缮工程修缮方案为准 。2、工程规模:占地面积 838.88 ㎡,一层建筑面积约 650.08 ㎡,二层建筑面积约222.52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2.5 质量要求:1、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阳光平台网站(http://218.5.222.64:9005/)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监理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监理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宁德市阳光平台网(http://218.5.222.64:9005/)随时关注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6.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