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倚晴园主楼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文旅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虞山风景区服务所,建设资金来自100%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常熟市虞山风景区服务所(招标人)委托常熟市兴联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倚晴园主楼修复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市虞山中路19号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倚晴园主楼修复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44万元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08日,竣工日期:2025年05月06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修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起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34万元(或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文物部门认定为文物保护古建筑的证明材料,仿古类建筑业绩除外)。
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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